管理應對設備間、交接間和工作區的配線設備、纜線、信息插座等設施,按一定的模式進行標識和記錄,并宜符合下列規定:
a、規模較大的綜合布線系統宜采用計算機進行管理,簡單的綜合布線系統宜按圖紙資料進行管理,并應做到記錄準確、及時更新、便于查閱;
b、綜合布線的每條電纜、光纜、配線設備、端接點、安裝通道和安裝空間均應給定唯一的標志。標志中可包括名稱、顏色、編號、字符串或其他組合;
c、配線設備、纜線、信息插座等硬件均應設置不易脫落和磨損的標識,并應有詳細的書面記錄和圖紙資料;
d、電纜和光纜的兩端均應標明相同的編號;
e、設備間、交接間的配線設備宜采用統一的色標區別各類用途的配線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