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0日上午,廣州首場專門針對機關事業單位的《反恐法》宣傳活動在白云區政府會議室舉行。白云區副區長、區反恐領導小組副組長、反恐辦主任、公安分局局長馮炳輝及廣州市反恐辦、區有關部門領導出席了會議。據悉,個人拒不配合反恐相關工作的,將收到“反恐罰單”。
互動觀影 專家解讀《反恐法》
“當前廣州反恐形勢大局總體穩定可控,但恐怖威脅現實存在!”昨日會議上,廣州市公安反恐專家姜小平和廣州市公安管理干部學院副教授馮冠強擔任主講嘉賓,結合現實案例,解讀《反恐法》。據馮冠強介紹,《反恐法》的出臺是當前嚴峻的反恐形勢下,反恐斗爭的現實需要,機關事業單位在反恐防暴工作中要起到要塞的作用。
昨日活動除了專家講解外,《恐怖租客》、《反恐西游記》等多部反恐宣傳片寓教于樂,受到與會人員的歡迎。其中《廣州市高層建筑反恐應急宣教片》更啟用了互動觀影的形式進行,與現場觀眾邊看邊想邊交流,大家踴躍發言,暢談怎么靈活結合自身工作崗位,從人防、物防、技防三方面,做好反恐的安全防范工作。
不配合安檢 一老漢被罰1800元
今年4月份,一旅客因涉恐未登記,廣州某酒店被罰10萬元,這是廣州首例根據《反恐法》規定對違法企業作出的處罰決定,一度引起網絡熱議,哪些情況容易被“反恐罰單”盯上?據姜小平介紹,《反恐法》的頒布,在強化了反恐工作的指引措施同時,也落實了各個反恐主體的責任。鐵路、公路、水上、航空的貨運和郵政、快遞等物流運營單位不重視實行安全查驗制度,電信、住宿、互聯網、金融服務行業不重視客戶身份查驗制度等行為,都可能收到“反恐罰單”。
而對于個人而言,拒不配合反恐安全相關工作的,同樣會收到“反恐罰單”。據《反恐法》規定,拒不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反恐怖主義安全防范、情報信息、調查、應對處置工作的,由主管部門處2000元以下罰款;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五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處1萬元以下罰款。今年7月份,浙江一老漢因不配合安檢,根據規定被罰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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