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第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批準了銀川市人大提請的《銀川市智慧城市建設促進條例》(簡稱《條例》)。該條例將智慧城市建設制度化、法律化,是全國首部關于智慧城市建設方面的地方性法規。
近年來,銀川市大力推進以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為主要特征的智慧城市建設,相關工作走在了全國前列。自2013年以來,銀川市先后獲得國家智慧城市試點城市、信息消費示范城市等榮譽稱號。為將智慧城市制度化、法律化,2016年初,銀川市人大常委會將制定《條例》列入立法計劃,經多次論證,最終形成《條例(草案)》。
新出臺的《條例》規定,市縣區人民政府應將智慧城市建設及其管理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銀川市智慧城市大數據主管部門要建立公共數據開放清單制度,建立智慧城市大數據平臺,鼓勵其他信息系統向大數據平臺遷移,通過平臺共享,向社會開放。
《條例》明確指出,市縣區政府要推進信息技術在農業、商務、旅游、金融、物流、文化等方面的智慧應用,建設醫療、健康、養老、教育等智慧應用平臺,整合各類信息資源。同時,銀川市還將加快社會征信體系建設,推進各類信用信息平臺對接,利用互聯網積累的信用數據,為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提供支持。此外,《條例》規定,鼓勵在本行政區域內推行涵蓋公共交通、居民健康、市民服務等公共服務卡的應用集成。公共服務企業辦理公共服務卡,不得附加任何條件。
在數據安全方面,《條例》也做出了嚴格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竊取或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公民個人電子信息,不得出售或非法向他人提供公民個人電子信息。非法采集、銷售涉及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數據,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市縣區政府有關部門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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